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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震:环境公益诉讼进入新时代?(7)

时间:2015-03-13 10:38来源:新环境 作者:hbxh 点击:
 
八是环保部门对环境司法的积极配合。泰州环保联合会之所以能赢得这起诉讼,与环保行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密切相关。在案件的起诉和审理过程中,泰兴市、泰州市以及江苏省三级环保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都对这起案件给予了有力支持。特别是在水质监测和基数认定方面,环保行政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其他地方环保行政部门如何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如何配合司法机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范例。
 

九是对涉案企业和有关人员进行最彻底的责任追究。其一,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二,直接向河中倾倒废酸的贸易公司14名犯罪分子,被以环境污染罪判处2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三,对6家化工企业追究“天价”民事赔偿责任;其四,对涉嫌渎职的两名海事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实现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对接,彻底扭转了以往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中通常存在的止于行政处罚、以罚代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的问题,对以后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具有标本意义。

 


(责任编辑:hb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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