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通知公告
环保资讯
 
 
 
最新资讯
 
 
2023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
2023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
2023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
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初
2023年度生态环境专业初
转发:东莞市工程系列生
转发:东莞市工程系列生
转发:关于公开征求《东
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缴费
2022年东莞市生态环境专
2022年东莞市生态环境专
关于发展东莞市环境科学
2022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
2022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
 
 
环保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环保资讯 > 环保资讯 >
 

天价公益诉讼有多少价外之价?

时间:2015-03-13 10:36来源:新环境 作者:hbxh 点击:
2014
年1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因违法处置废酸污染水体,应当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本案因此被称为“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
 
这起由环保组织作原告、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仅参与主体最特殊、诉讼程序最完整,且涉案被告最多、判赔金额最大,同时探索创新最多、借鉴价值最高,堪称示范性案例。
 
  1. 环保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作为一起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案件最大的亮点在于原告身份的特殊性。原告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依法登记成立,针对企业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被法院受理,并索赔成功。环保组织胜诉,势必给其他环保组织带来信心。
 
2.人民法院态度开放。
 


(责任编辑:hbxh)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东莞环境科学学会 学会地址:东莞市南城体育路15号8楼
联系电话:(0769)23391626 传真:(0769)23391669 E-mail:zsess@126.com
粤ICP备0903729*号 网站建设:东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