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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震:环境公益诉讼进入新时代?(3)

时间:2015-03-13 10:38来源:新环境 作者:hbxh 点击:
 
1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维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6家企业赔偿数额的判决,判令6家企业赔偿160666745.11元用于环境修复,并承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和案件受理费。但对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作了调整。此判决也是终审判决。
 
一审和二审时,泰州市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委派陈学东副检察长、邵建东副检察长作为支持起诉机关的代表出庭支持起诉。本案是迄今为止全国环境公益诉讼赔付额度最高的案件,也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2014年度全国最有影响力的十大案件之一。
 

这起“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引起了媒体和专家的高度关注,引发了社会热议。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等众多国内知名媒体和网站对这起诉案作了大量报道。国内众多环保专家、法学专家、环保公益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对此起诉案更是高度关注,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泰州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亮点颇多,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保护历史上的里程碑。

 

 


(责任编辑:hb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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