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同时申报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个系列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职称。 10.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人应按规定把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11.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职称。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工作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与我省常规职称评审相同,结合我省每年度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对于重新评审通过人员,发放我省职称证书。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是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的一个重要中间环节。申报人在申报评审高一层级职称时,除提供常规评审申报材料外,额外提供原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和填写《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附件7)供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即可,无需专门提前办理确认手续。对于确认通过人员,由评委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确认意见仅用于在我省申报评审职称,不做他用。除申报职称评审外,评委会办公室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12.外地驻莞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除应符合申报条件要求外,还应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三、审核与受理 (一)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分为线上审核和纸质材料审核两个环节。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对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附件4),审查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条件、业绩成果数量和学术成果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评审表三)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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