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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4)

时间:2023-12-12 21:43来源:未知 作者:hbxh 点击: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核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对同意推荐参评的申报材料,主管部门应在以下三处由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1.《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第4页“主管部门和申报点审核意见”栏;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级人事(职称)部门意见”栏;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结论”栏。

  (四)市环境科学学会审核

  市环境科学学会对照职称政策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认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五)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核后,按要求打印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市环境科学学会,逾期不予受理。

  1.受理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受理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胜安大厦15楼1501室。

(责任编辑:hb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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