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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公益诉讼有多少价外之价?(2)

时间:2015-03-13 10:36来源:新环境 作者:hbxh 点击: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法官不仅展示了法律的严谨,而且表现出很高的环保理念、生态觉悟和社会责任。一审、二审判决不仅支持了环保组织,同时也增进了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特别是江苏省高院院长亲任审判长,相信对其他地方必将产生影响。
 
3.人民检察院支持诉讼。
 
泰州市和江苏省两级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分别在一审、二审出庭,旗帜鲜明地发表意见,明确支持环保组织维护环境公益。这是对环保组织的有力支援,传达了非常积极的正能量。
 
4.环保行政部门的积极配合。
 
案件中泰兴市、泰州市、江苏省各级环保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都给予了有力支持,特别是给予水质监测和基数认定方面的协助,也对其他地方环保部门在类似诉讼案件中配合司法机构提供了有益的先例。
 
5.专业机构的有效参与。
 
案件中不仅环境监测站提供了样本数据,委托环科学会提供了评估鉴定性质的技术报告,并特聘大学环境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提供技术辅助,出庭就环境生态专业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这些做法完全符合环境案件的技术性特点,也体现出环境司法的专业性特征。

(责任编辑:hb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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