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计划使用尚未被我国允许的食品添加剂,则需要向卫生监管部门申请新食品添加剂,或扩大使用范围。 据统计,我国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0多万家,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另外还有难计其数的食品门店、小摊贩。由于食品行业链条比较长,其上游种植、养殖环节及下游的物流运输、市场环节都存在安全风险,加上中小企业的加工能力薄弱,给政府部门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同时,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由多个部门分段监管,存在监管漏洞、盲点、交叉等问题。针对几个部门管不住“一杯奶”、“一头猪”的现象,去年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 在6月23日全国人大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对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明确规定严厉处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吊销其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草案明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强调,今年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着力开展9个方面的治理整顿,其中之一就是“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问题专项整治,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加大监测抽检力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日前也表示,今年将开展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重点标准的跟踪评价,为标准修订提供依据;同时,食品添加剂标准查询软件也将于近期开通启用,方便各方查询和使用。 ■ 相关链接 为什么要限制含铝添加剂? 为何要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对此,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日前举办的“控铝促健康”主题开放日活动中,评估中心标准三部副主任张俭波解释说,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最重要的两条原则是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 据张剑波介绍,本次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调整主要原因,一是国际上降低了铝的健康指导值;二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三是根据相关专家对我国食品工业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调查结果,并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其他国家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专家表示,含铝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作面制品的膨松剂、海蜇加工的固化剂、食物配料粉的抗结剂以及色素的载体。铝含量较高的食品包括海蜇、油条、油饼、粉条、麻花、馒头等。 国际研究表明,一般人正常饮食不会引起铝的急性中毒,尽管有部分研究提示它与老年性痴呆有一定相关性,但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简称JECFA)认为,从食物中吃进去的铝不太可能增加患老年性痴呆的风险,铝的其他健康效应还包括可能影响神经和骨骼系统等。 为进一步控制铝的摄入,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对标准进行了相应修订,重点是控制面制品和膨化食品中铝的含量。但张俭波也强调,调整后的含铝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将减少,但并非完全禁用,允许使用的品种会进一步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 使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