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标准值偏松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在执行现行标准达标的情况下,局部地区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增加,出现了环境质量超标的现象;根据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很多地方已经编制和正在编制严于国标的地方标准;未来10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国控制污染蔓延的重要时期,城市及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总量控制同为环境保护的约束目标,要求对工业锅炉的排污行为从严控制。
缺少氮氧化物和汞的排放限值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出现新形势,复合污染代替煤烟型污染;以灰霾和光化学烟雾为特征的区域环境问题突出;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强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氮氧化物也纳入总量控制范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一步收严,对污染源排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知识链接
汞在大气污染中的贡献
汞及其衍生物有机汞,具有持久性、易迁移性、高度的生物富集性和高生物毒性,可在大气和食物链中持久存在,并可远距离迁移。根据《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2007年汞在大气中的排放量约为643吨,其中工业锅炉的排放量占33%,是继燃煤电厂之后的第二大排放源。燃料煤中的汞燃烧过程中56.3%~69.7%随烟气排放,23.1%~26.9%进入飞灰,仅有2%进入灰渣,可见煤燃烧过程中烟气里汞的排放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整治措施
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署,我国将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具体措施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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