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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21-11-22 14:40来源:未知 作者:hbxh 点击: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2021年度我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附件1)执行。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强制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技师)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六)申报人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申报途径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并按申报流程(附件3)报送学会,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报送;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盖章同意(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报送;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需经用人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同时附上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本人三方劳务关系证明(格式自拟,盖上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公章)。

  (二)材料要求

(责任编辑:hb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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