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下旬,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正式对外发布。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组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确定的,旨在为地区、行业、企业及其他单位核算电力调入、调出及电力消费所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提供参考。
2013年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发电、电网、钢铁、化工、电解铝、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使用,并将为建设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打下基础。目前,包括采矿、交通、机械电子设备、食品饮料烟草、建筑、有色金属、造纸、其他工业(通用)等8个行业的第二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也正在研究制定当中,预计2014年年底对外公布。
国家发改委已经印发的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均包含了企业净购入使用电力生产所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应根据其所在电网,使用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排放因子核算此部分排放。本次发布的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也使已经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具备了进一步的实操性。
附: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kgCO2/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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