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本温室气体减排背景
在2012年末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上,日本已确定不参加《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但是根据《哥本哈根协议》,日本承诺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消减25%。遗憾的是日本并未坚持这一目标。2013年11月15日华沙,日本政府决定到202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3.8%,这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增加3.1%。日本政府这一从减排到增排的“倒退”行为,遭到了正在华沙参加联合国年度气候大会的各国代表的批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虽然其努力程度值得商榷,但日本也在通过一些行动来支持温室气体减排。
在日本核泄漏事故发生之后,日本国内核电站全部停止运营,由此给日本带来温室气体排放减排压力加大。双边抵消机制作为其温室气体排放减排战略的一部分,日本将通过BOCM机制支持发展中国家减排,以此来抵消日本国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双边抵消信用机制(BOCM)是通过日本与发展中国家签署双边协议的方式,由日本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低碳环保技术、产品、服务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国际援助,通过在东道国投资建设BOCM项目,换取相应数量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或者移除量)用于日本实现温室气体排放减排目标。
日本政府在BOCM机制具体实施之前,已经做了多方面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2010年起,日本进行了多次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遍布亚非拉美三个大洲多个项目进行了筛选,为未来BOCM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研究;(2)在蒙古、南非及湄公河流域国家进行了长期的BOCM机制的能力建设活动,通过组织研讨会、派遣专家的方式,帮助这些国家提高量化、报告、监测(MRV)方面的能力;(3)建立了新机制信息平台网站,用于提供最新BOCM机制信息。
二 日本都与哪些国家签署了双边协议?
从2013年起,日本进入BOCM机制的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1月8日,日本与蒙古签署了第一个关于BOCM机制的双边文件。2013年3月19日,日本与孟加拉在达卡签署了《日本与孟加拉低碳发展合作协议》。截止2014年7月,日本已与蒙古、孟加拉、埃塞尔比亚、肯尼亚、马尔代夫、越南、老挝、印尼、哥斯达黎加、帕劳、柬埔寨、墨西哥等12个国家先后签署了双边抵消协议。
三 双边抵消信用机制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