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要求,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应按规定程序申报,按委托评审职称的流程,经我局审核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九)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职称评审工作
各职称评委会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保障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安排,最大限度落实“不见面”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专家评委培训可通过网络开展,面试答辩可采取远程网络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要公布咨询电话,鼓励通过电子邮箱、快递邮寄等接收申报材料。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 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 2. 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3. 我市各职称申报点一览表 4. 市评职称申报流程 5. 委托评审职称申报流程 6.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考目录 7.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材料参考目录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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