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在我市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市环境学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2015年10月28-29日举办了为期2天的东莞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高级研习班。研习班邀请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中华环保联合会吕克勤秘书长、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马勇主任等专家授课。参加研习班的有市环境学会会员代表、市环保监察执法人员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环保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代表等约120人。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高级研习班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讨论会,讨论会上专家们就东莞市实际发生的一些环保案件进行分析,共同探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可行性。第二部分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培训,培训班邀请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立法意图及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邀请了中华环保联合会吕克勤秘书长讲解环保公益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积极作用;邀请了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马勇主任讲解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当中的应对策略和案例分享等内容。 通过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高级研习班,让学员们了解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方向,分享我国成功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同探讨社会组织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在我市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讨论会现场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培训班现场 (责任编辑:admin) |